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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住房建设拓新路





(赵斌 左江 赵大民/《中国建设报》/20070612)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吉林省房地产工作会议上获悉,吉林省去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15亿元,同比增长106%。房屋施工面积281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6.6%。商品房销售面积95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9%;商品房销售额194亿元,同比增长34.4%。吉林省房地产市场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并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去年,吉林省委、省政府从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作出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重大决策。截至去年底,吉林省共拆除房屋950.2万平方米,占年度改造计划的126.69%,搬迁18.62万户、60.7万人。当年开工1300万平方米,投资332亿元,其中新建回迁房571.69万平方米,回迁安置15.3万户、45.2万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果显著。

    吉林省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为突破口,调整了住房供应结构。确定棚户区改造回迁房屋的套型要以中小套型为主。从吉林省实际情况看,各地回迁房屋套内面积均在36~72平方米之间,有效地满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在土地、收费、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有效地降低了住房的价格。在城市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给予补偿和照顾。对私有产权房屋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对合理扩大部分,按照房屋建筑成本价购买。对“双困户”选择产权调换,扩大面积部分无能力购买的,确认为政府公有产权,实行廉租的办法。

    吉林省按照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总体要求,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施工许可证的管理。对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定要求的项目,重新进行了套型调整。组织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全力做好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的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建立吉林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立了城市房地产市场月报数据和监测报告上报制度和吉林省房地产政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开展了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吉林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等管理单位进行规范化考核,有效地促进了行业管理部门的规范化管理。2006年,吉林省白山市房屋产权管理处获得“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为做好吉林省房屋拆迁工作,严格控制拆迁规模,该省实行了拆迁统计月报和拆迁许可证备案制度,成立了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居民利益协调小组,下发了《吉林省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协调组工作方案》。全年共完成拆迁信访复查、复核案件13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去年,吉林省对原有物业达标小区(大厦)进行复检,共取消了29家省级物业达标小区和5家国家级物业达标小区的称号。吉林省共有14个小区(大厦)获得省示范(优秀)称号,吉林省松原市飞宇金伦花园获得“国家示范住宅小区”称号。加强了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开展了对全省物业维修资金缴存与使用情况的检查,保障了业主资金的安全。

    吉林省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监管制度,强化创新和服务意识,合理防范资金风险。适时调整贷款政策,发展增量住房贷款,抓好存量房贷款,最大限度地盘活二手房市场。同时,放宽贷款条件限制,压缩贷款环节,简化贷款业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截至2006年年底,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46.8亿元,同比增长28%。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4.5亿元,同比增长36%。


阅读: 6247 次     2007/6/12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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