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跃军/大江网/20070910
企业炒作或囤积房源可能被取消开发资质
9月6日,记者从南昌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南昌市政府将促使具备开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限期开工。截至目前,南昌有116万平米的项目已开工建设;200余万平米项目正在办理报建手续,即将开工建设;到今年年底,预计又有近500万平米的商品房可以上市。
今年经适房用地供应不低于800亩
根据南昌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土地储备状况,南昌市制定了2007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据统计,今年南昌全市计划供应6500亩,其中,市本级供应3500亩,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不低于800亩。
具备条件项目1个月内必须开工
南昌市颁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依法整治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对虽然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投资金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建设满1年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对已经交地、具备开工条件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在已经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情况下,1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尚未完成报建手续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加快项目报建进度,3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
拆迁裁决权下放:“人等房”变为“房等人”
房屋拆迁裁决一直由南昌市房管局负责,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形势。南昌市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房屋拆迁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将拆迁裁决权下放给各区拆迁管理部门行使,以及时、方便、快捷地处理房屋拆迁纠纷,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房屋拆迁进程,加快安置房建设,将“人等房”变为“房等人”,解除了拆迁户的后顾之忧、过渡之苦。
预售房不能越红线
针对开发商、房产销售代理商的捂盘虚售以及一些中介机构发布的虚假销售信息等种种违规、不法行为,南昌市房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今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和媒体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发卡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通过南昌市房地产综合管理网签约系统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企业囤积房源可能被取消开发资质
南昌市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代理机构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向买受人明示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面积测算报告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委托代理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备案证书等证件和资料,并且不得虚报销售进度,制造虚假信息,炒作或囤积房源;不得采取内部认购等手段营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南昌市工商、房产管理部门将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
销售信息将在网站公开
为了让市民更清楚地了解各楼盘准确及时的销售信息,防止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日前,南昌市房管部门对今年以来领取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以及目前可售住房房源进行了公示,并每天对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市民登录到“南昌房地产信息网”(www.ncfdc.com.cn)的“商品房资讯”栏目就可以了解到目前南昌全市在售楼盘的详细情况。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6282627、6282156,对违反规定者,市房管部门将责令违规开发企业整改,整改完成前暂停该开发企业预售许可、预售房屋的网上签约、合同备案,以及该项目的权属登记等手续。
南昌市房管部门还要求各开发企业制作统一的房源公示栏,在销售现场公示可售房源的具体情况,售楼现场公布的销售进度信息应当与网上公示的一致。
二手房交易信息今后将统一发布
此外,为规范南昌二手房交易行为,及时掌握二手房交易和价格变动情况,南昌市将建立二手房交易管理系统及二手房网上备案监管系统,实现二手房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并将启动二手房在线交易,引导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
国庆节前南昌还将推出一批廉租房
近年来,南昌市在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不断完善廉租住房体系。为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家庭享有受惠面,今年南昌市对低保家庭降低了准入标准,由人均7平方米住房使用面积增加到人均8平方米,仅此一项就增加了2343户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同时,提高了租金配租标准,由原先的10元/平方米提高到12元/平方米。今年国庆节前,南昌市还将争取推出一批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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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0 9: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