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0090826
简要内容:近十几年来,无锡市住宅小区管理的市场机制初步形成,目前全市实施物业管理的建筑面积约7000万平方米。对低洼地区危旧房、城中村、私房等老居民区而言,由于基本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经常出现问题无人管或管不到位的现象。
今年上半年,江苏省无锡市政协组成调研组,先后前往市内7区、市房管局进行了座谈调研,实地察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老新村、农民安置房等多种类型的17个住宅小区,召开政府11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基层房管局、街道社居委、物业公司、开发商、业委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就无锡市住宅小区管理情况提出对策和措施。
现状:住宅小区管理市场机制初步形成
据市房管、建设、规划等部门提供的数据,截止到2009年3月底,全市7区现有房屋面积为:商品房56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74万平方米,农民安置房3089万平方米,老新村1600万平方米,危旧房158万平方米,城中村(快速环路内)386万平方米。
近十几年来,无锡市住宅小区管理的市场机制初步形成,目前全市实施物业管理的建筑面积约7000万平方米。
问题:法规不完善、“收费难”等现象较为突出
调研发现,从共性上看,全市住宅小区开发建设不规范、物业费收取难、停车难等问题普遍存在。其主要原因在于配套法规不完善和政府管理职责不清晰。另外,物业管理企业公共服务功能不够明确,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相对不够,基层党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发挥不够,业主委员会管理模式尚未完善,全市房屋底数不清,授权办证不规范等也是重要原因。
从个性上看,各类型小区都有突出问题:
对按市场化运作的物业管理小区而言,开发商遗留问题较多,物业管理不规范。
对老新村而言,原有规划已不适应如今社会发展,小区内单位自管房较多,时常发生纠纷,改造时政府投入偏少,改造周期长。
对农民拆迁安置房小区而言,一是由于安置时间紧,小区配套建设、质量验收跟不上,二是存在着房屋空置和农民在外等待过渡并存的问题。
对低洼地区危旧房、城中村、私房等老居民区而言,由于基本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经常出现问题无人管或管不到位的现象。
建议:尽快出台《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针对调研所见所闻,调研组提出了以下建议:
首先,应完善住宅小区管理法规体系。要尽快出台《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重点对《无锡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实施细则》、《无锡市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无锡市物业管理服务简明标准》、《无锡市老新村整治改造管理办法》及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等进行适应性修订和调整,同时完善住宅小区管理操作规范。
其次,应理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同时有计划组织公共服务延伸进小区,切实推进和优化业主自治管理。区政府应将乡镇(街道)对业主委员会指导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同时引导业主通过多种方式化解自我管理中的矛盾。
再次,应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要对物业管理行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其进驻老小区,同时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缴标准。还要集中财力,加快老新村、低洼地区危旧房和城中村的改造。
最后,应加强农居房和拆迁安置房住宅小区的管理。要规范农民安居房和拆迁安置房前期各项手续,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并通过强化宣传、引导,促进农民向市民的角色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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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7 8: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