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动态详情

福州:所有小区下月起挂4个牌子 物业收费明码标价





《海峡都市报》/20090827

   
    下月起,福州所有小区的业主都能通过物业出具的4块价格公示牌,了解自己所缴纳物业费各项项目的明细。福州市物价局日前发出《关于规范物业小区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福州所有小区物业在下月底前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通知规定,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对物业服务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具有法定物业服务资质的物业企业,都要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具体标示的内容分为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合同以外服务费以及代收费、公共水电费用公摊详细情况等四大类收费项目(具体内容如图表所示)。

    通知要求,各物业企业要在9月30日前,按照要求自行制作相应的明码标价牌,分别为:“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收费标价牌”、“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公示栏”、“福州市物业小区停车收费标价牌”、“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及特约服务收费标价牌”,并在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

    10月起,福州市物价局将组织开展对物业企业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予以处罚。居民如有发现物业企业没有实行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可拨12358投诉。

    据了解,物业服务收费问题一直是市民投诉和反映的热点。据福州市物业协会相关人士介绍,这几年,福州很多物业纠纷和价格公示关系密切,有些不规范的物业企业由于没有把收费明细公示,造成和业主之间的纠纷不断。现在,政府部门牵头治理明码标价的工作,也能一定程度上规范物业企业的操作行为,减少物业纠纷的发生。


阅读: 6216 次     2009/8/27 8:54:00



近期热门新闻